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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9号

为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境外交易者”是指从事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依法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公民身份的自然人。“境外经纪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具有所在国(地区)期货监管机构认可的可以接受交易者资金和交易指令并以自己名义为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境内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三、期货交易所应通过...